首页 > 都市言情 > 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 > 第136章 我喜欢你的脚

第136章 我喜欢你的脚(1/2)

目录

和她在一个盆里泡脚,公孙瑾不讨厌。

任由她枕在自己肩上,娇小的白皙脚丫在脚背上细细磨蹭。

指甲盖是很健康的粉色,非常漂亮。

偶尔侧目的时候会看见她纤长的眼睫,一扇一扇的,很漂亮。

她的头发很香,是淡淡的薄荷香气。

挽着他胳膊的柔荑也很是温软。

公孙瑾心情惬意,他喜欢这种淡淡的安逸。

电视里放着宝可梦的一部剧场版,《骑拉帝纳与冰空的花束》。

庄晓梦很喜欢宝可梦,公孙瑾就陪她一起看。

“时间不早了,该睡觉了。”

公孙瑾看了看时间,准备回房间。

“嗯。”

庄晓梦站在原地没有动。

“回房间吧,我给你整理好了。”

公孙瑾指了指另一边的房间。

“我……”

庄晓梦欲言又止。

“什么事?”

“给我讲故事呗。”

庄晓梦伸手拉着他的胳膊,目光有些躲闪。

“我累了,我想睡觉。”

公孙瑾打了个呵欠,慢悠悠地进了门,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准备将门关上。

庄晓梦眼疾手快,赶忙快步跑过去,将门抵住,一只脚踏进了房间,略显得意地看着他。

“你想干嘛?”

公孙瑾皱了皱眉。

“不干嘛,你先让我进去!”

庄晓梦笑吟吟地看着他。

“回自己房间去睡。”

公孙瑾略微有些不满。

他晚上还要码字更新《三国》,可不能被她搅和了。

但凡是个正常点的作者,在和漂亮女孩子睡觉和码字之前,都会选择前者。

公孙瑾不一样,他是个敬业的作者,要为可爱的读者们负责。

女人只会影响自己打字的速度。

“你先让我进去,我就回自己房间去睡。”

“你当我傻啊?”

公孙瑾翻了翻白眼。

虽然他很喜欢和庄晓梦相处,但睡一张床还是有些有些抵触。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万一自己把持不住,擦枪走火,岂不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这是对她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啊!”

庄晓梦突然尖叫起来,一脸惊恐地看向公孙瑾的身后。

公孙瑾先是被吓了一下,然后下意识地回头,立刻反应过来自己中招。

可还没等他扭过头,庄晓梦一溜烟就钻了进来,活像是一只灵巧的猫儿。

进门之后,她就一下子扑在了床上,开心地打了两个滚。

“这床好软啊!”

她开心地拍打着小腿,像是一只上了岸,活蹦乱跳的鱼。

公孙瑾一脸无奈地看着她。

“起来,别闹。”

他走上前,一把揪住她的衣服后领,像是捏住一只猫猫的后颈皮。

“唔~”

庄晓梦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就是不肯动身。

“我去另一边房间睡。”

他话音未落,庄晓梦一下子就从床上弹起,三两下扑上来,挂在他的背上。

“别挂在我身上了,下来。”

公孙瑾没好气地道。

“我不!”

庄晓梦连连摇头,一双胳膊紧紧揽着他的脖颈,两条腿也缠在了公孙瑾腰上。

“真是拿你没办法。”

公孙瑾长舒了一口气,在床边沿坐了下来。

“嘻嘻!”

庄晓梦蹬掉鞋子,钻进了被窝,就露出一双水灵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

“你先睡吧,我熬会夜。”

公孙瑾在庄晓梦脚的那一边坐了下来,用被子盖住了腿。

“干嘛不睡到这边?”

庄晓梦柔声问道。

“因为我喜欢你的脚啊。”

公孙瑾面无表情,伸手挠了挠她的脚丫。

“咦~死足控!”

庄晓梦嬉笑着,故作嫌弃地看了他一眼。

公孙瑾没有反驳,打开作家助手开始码字。

庄晓梦见她不理睬自己,就去看公孙瑾的脚,伸出一根手指,在他的脚底板挠了挠。

公孙瑾觉得有些痒,就往后缩了缩。

“嘿嘿!”

庄晓梦傻笑着,时不时伸手去挠他。

公孙瑾正忙着码字,也没心思搭理她。

见他不理自己,庄晓梦就继续闹腾。

“别闹了!乖一点。”

公孙瑾没好气地看向她,庄晓梦却歪着头,始终都是笑吟吟的,水灵的眼睛快速眨了眨,很是可爱。

公孙瑾本来板着脸很是生气,但看着她的眼睛,就是发不出火,还忍不住笑了起来。

“乖,真的别闹,我现在有正事要忙。”

公孙瑾开始哄她。

“好的,你忙完了跟我说一声。”

庄晓梦很乖巧地点了点头,没再继续挠他。

公孙瑾静下来开始码字,庄晓梦的脚丫在他身上蹭来蹭去,似乎很喜欢他身上的温度。

关于甘露寺这一段,公孙瑾也是很喜欢的。

孙权邀刘备赏风景,比马并肩,尽显意气风发。

这正是三国的浪漫之处,虽然视对方为敌人,但英雄之间仍是惺惺相惜,互相欣赏的。

至于后面的三气周瑜和卧龙吊孝,这两段剧情,喜欢周瑜的书迷们应该很不喜欢。

到时候应该也会引起粉丝们的一阵口诛笔伐。

赶在凌晨前的最后两分钟上传新章节,保住了全勤,公孙瑾就躺下睡觉。

刚刚钻进被子里,庄晓梦的脚就蹭到了他脸上。

公孙瑾伸手摸了摸,总感觉有些冷。

“你的脚好冷啊。”

“噫~果然是死足控,就喜欢摸我的脚。”

庄晓梦的声音从被子里瓮声瓮气地传来。

“你都这么说了,我就当一回死足控吧。”

公孙瑾说完,就将她的脚抱到了怀里,紧紧捂住。

两人抵足而眠。

庄晓梦感受着脚掌处传来的温暖,先是愣了一会儿,然后开始傻笑。

一个人睡的时候,她总是觉得脚很冷。

但今晚是不一样的,被他抱着脚的时候,她总是舒适地摆动着脚趾,在他的怀里轻轻磨蹭。

“晚安。”

公孙瑾的声音很轻。

“嗯,晚安。”

庄晓梦轻轻应了一声。

当天夜里,她睡得很安稳。

等第二天清晨醒来的时候,厨房里已经传来了铁锅翻炒的声音。

她穿好衣服下床,发现公孙瑾已经洗漱完,正在厨房忙碌。

“去洗脸刷牙,早餐快要做好了。”

公孙瑾头也不回,将炒好的榨菜和肉丝盛盘,再下锅开始煮面条。

“你在做什么?”

“榨菜肉丝面啊。”

“还有这种面吗?”

庄晓梦眨了眨眼,一脸懵懂。

公孙瑾稍稍愣了一会儿,猛然想到,可能这个世界没有榨菜肉丝面这种小吃。

这种小吃流行于江南地区,做法也挺简单。

至于味道,其实算不上很惊艳,就是很开胃。

“哦,我自己发明的面。”

公孙瑾面无改色,往面里加了一些红油和葱花。

“你怎么会这么多稀奇古怪的玩意?”

庄晓梦愈发觉得公孙瑾这个人神秘。

之前在家的时候,公孙瑾用了几个鸡蛋和黄油,在锅里炒了半天。

最后做出来一道叫做“桂花蛋”的小吃。

这让庄晓梦感到很稀奇,这种东西,她从来没见过。

更让她惊讶的,是这桂花蛋还特别好吃。

她和鱼鱼都特别喜欢。

“自己摸索出来的。”

公孙瑾淡淡地道。

“我觉得,以你的手艺,要是出去摆摊肯定能赚大钱。”

“我们校门口摆摊买土豆的一天能挣9000块钱呢!人家日子过得可甜了!”

庄晓梦一脸认真。

“是啊,真是太甜了。”

公孙瑾淡淡笑着。

早餐做得很简单,两碗榨菜肉丝面,热好的纯牛奶。

去超市买了全麦面包,昨晚食材里还有没用完的培根。

培根下锅煎好,很香。

再加上煎蛋和烤肠,一起夹进全麦面包里。

都是些不上档次的小吃,但养尊处优的庄晓梦,却吃得津津有味。

“这个面,味道不错。”

她喜欢吃酸辣的东西,觉得这个面确实还挺开胃。

“让我挺意外的,我还以为你看不上这种食物。”

她在家日常吃的黄油熟成牛排,都是几千块一份。

公孙瑾还挺担心,她吃不惯这些廉价的东西。

“食物是没有高低贵贱的。”

庄晓梦吃着面,很是认真地看着公孙瑾的眼睛。

“嗯。”

公孙瑾深以为然地点头。

吃完早餐,回学校上课。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