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侠者无梦!剑意染冰!(2/2)
不料,却被璃月港的出版机构以“设定过于离谱,剧情却意外地俗套,没人会喜欢”为由拒了稿。
不服气的行秋自己印了几本,偷偷放在常去的书店“万文集舍”里,然而,确实没人爱看,令他颇受打击。
行秋不知道的是,路过的稻妻客商看到这本书,买下一本带回稻妻国,竟在当地广受好评。
稻妻文人争相模仿,却无一部能超越《沉秋拾剑录》。
自此这本书便在稻妻文坛常驻一席之地。
至于咱们飞云商会二小姐如何获得的神之眼,那就是另一个故事~
数百年来,武学门派“古华派”式微。
辉煌时期,“古华派”曾以枪剑闻名璃月。
相传,其有三大镇派秘术——枪法“刺明法”、剑法“裁雨法”,以及枪剑双绝的“生克法”。
此三绝之术随代代传承不断精进,时光推移,三绝技巧渐臻化境,威力却不断削弱,导致古华派势力低迷,人心流散,三绝更是如尘埃中的宝库,静候一位继承者。
多年后,尘封的古华派等来了行秋。数百年间,唯有他一人仅仅花费四年便悟出了传古承今的“武理”。
古华枪剑讲究“如臂使指”,在璃月诸派武术中,这是相当常见的意识。
而依行秋之见,枪与剑的运用,其根本是对于“神之眼”的运用。
武人应将“神之眼”视为身体的延伸,枪与剑则又是“神之眼”的延伸。
即是说:枪术与剑术的本质,乃是瞳术。
行秋参悟此道,挥毫写就武理歌诀一篇。
古华派宗主观之落泪,当即宣布:“并非行秋需要古华派,而是古华派需要行秋。”
自此,这篇歌诀被供奉在古华派重地“王山厅”,不许弟子瞻仰,外人更是无从得见。
以下为歌诀全文:
我习古华久,深秘我已悉。
古华枪剑长浮锈,今日溶洗与尔知。
古华之剑华,若雨若飘华。
飘华人可撷,雨线人难画。
古华之枪华,灼灼兮灯华。灯华易脆散,复聚如燃霞。
如燃霞,三尺光,何辉煌。
人谓使剑如使指,我言剑光是目光。
游离物外无重量,裁雨者雨,刺明者明。
动如龙蛇捉不住,青眼为剑,侧目为枪。
其实,歌诀内容本应对所有弟子公开.封存真迹的原因只是字实在太丑了。
重云,以璃月为中心,四处进行驱邪活动的云游方士。
作为驱邪世家继承人,他自幼便有过人的绝技。
这种绝技并非学自师门,而是与生俱来的异能——“纯阳之体”。
想看重云与众不同的一面?简单,找机会把他推进温泉就行喽!”——酷爱捉弄好友的行秋少爷自信说道。
“纯阳之体”是极为罕见的易热体质,有此体质者,周身阳气流转,稍不注意便会陷入热血冲头的状态。
重云深受其害,发作时阳气暴行周身,性情大变,对自身作为一概不知。
然而,这一体质也是他走天下的最大资本,每到阴寒之地,原地一坐,就能将妖邪驱逐殆尽。
由此,重云的驱邪路顺畅无比。
可惜他本人并不认可这种做法,在作风端正老实的他心中,光凭体质行驱邪之事不过是耍小聪明。若是真正的方士,自当以方术见长。
为与“纯阳之体”抗衡,重云日常起居遵循以下原则:不见烈阳、不喝热水,不吃热食,不沾辛辣,不衣厚裳,不争执,不起怒。
他周游各地,试遍天下偏方,仍未能将体内正阳压制分毫。
年轻的方士不由苦恼起来:妖是除了,可长此以往,他要怎么做才能证明自己是一个合格的方士呢?
坐在雪山吃雪馒头的重云思及此时,不由得叹道:往后的路,还长着哪。
重云和行秋二者是一对欢喜冤家,毫不夸张的说,如果行秋要是个女的,凭借其本身的性格,肯定会对重云死缠烂打!
并不是男女方面,而是重云太过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