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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百户与小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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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在众多的影视剧中,卢飏见过各种锦衣卫的形象,当然印象最深的便是那身飞鱼服和绣春刀。

不过这二人却是一身夜行衣,没有飞鱼服,也没有绣春刀。

两人一胖一瘦,一高一矮,高的瘦,矮的胖,一人握了一把腰刀,另一人则拎着一条齐眉棍。

两人虽然穿的不伦不类,不过那腰牌上却写的清楚,一个锦衣卫北镇抚司小旗,一个锦衣卫北镇抚司百户。

影视剧中,卢飏见过那种锦衣卫的腰牌,不过此时见到的两块腰牌,却与印象中不同,其中最大的不同便是笨重,长约半尺,宽约两寸,跟卢飏的手掌差不多大。

而且更令卢飏疑惑的是,那个持百户腰牌的高瘦男子竟然比持小旗腰牌的矮胖男子年轻的多,行动之间,那百户似乎也是听命于小旗的。

不过,既然确定这两人是锦衣卫了,而且看这两人也没有伤害自己的意思,卢飏便也就放弃抵抗了,只是不知道这两个锦衣卫为何半夜三更的来这边塞山村访自己作何。

两人见卢飏放弃了抵抗,便也轻松了下来,那个矮胖子开始翻看卢飏看的那本《卖油郎独占花魁》,另一人则对卢飏的那把改造了鲁密铳很感兴趣。

那个年轻百户应是用过这种鲁密铳,看他熟练的摆弄枪机便应是行家里手。

“这是你造得?”

卢飏当然矢口否认,《大明律》中明文规定私藏火铳,一件便杖八十,要是自己造的话,那更是罪加一等了。

那年轻百户闻言笑了笑,随后便开始故意装腔作势。

“私藏火铳,你可知罪?”

卢飏当然说不知,并解释说,这不是火铳,明朝没有这样的火铳,这只是一把防身用的手枪。

随后卢飏又诡辩,《大明律》中的《私卖军器》篇和《私藏应禁军器》篇所说的军器是现役军器,而明军中自然没有装备这样的军器,所以他这不算私藏军器。

这次不光那个年轻百户,连带着那个中年小旗都笑出了声。

“你还懂《大明律》?”

这次换那小旗问了。

“嗯,刚读的。”

卢飏随后从书桌上将那《大明律》抽了出来。

“刚看的,还没看完,编的很不错。”

《大明律》是从洪武元年开始编纂,由李善长、刘基主持立法,至洪武七年而成,同年颁布实施。

为了便于百姓和司法官员理解,同年又制定了《律令直解》,算是《大明律》的司法解释,并颁布实施。

《大明律》成之后,洪武二十二年和洪武三十年又进行了两次修订,同时又废除了其他榜文和禁例,并规定决狱以此为准,算是确定了《大明律》为明朝基本法的地位。

朱元璋死后,因其“严禁嗣君变乱成法”的规定,《大明律》便再无修订,不过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弘治年间又制定了《问刑条例》,作为《大明律》的补充。

从此,明朝便形成了法律和条例并行的司法制度,从中也能看到一些现代司法制度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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