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2/2)
雷启云十分头痛地放下手里的零食,双手搓弄着自己的脸,最后落在太阳穴上用力地揉着。
叶枫乔看他十分难受的样子,给他倒了杯水放在他身前,“不会是饿得脑抽筋了吧?”
还有这种说法?雷启云放下了手,迷茫地望着他,“能饿得脑子抽筋?”
叶枫乔没说话,忍不住笑意,“两个选择,方便面、面条选一样?没有其它的。”
雷启云没有心情选吃什么,只是点头说了句随便。他在意的,是不是真的能饿得脑抽筋?自己是不是饿得脑抽筋,才会对一个同性,生生升出一抹不该有的好感?
不经意垂眸间,又瞥见了面前还在杯子里轻晃的水。不自觉得露出欣慰地笑意:人长得秀气(人家捂那么严实,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人长得秀气?),手长得好看,还知道体贴人,真好!
“啪!”一声轻微地脆响,雷启云揉着被自己打痛的脸,嘴上絮絮不止,“饿得脑抽筋了,饿得脑抽筋了。”转眼,看到在灶台间忙碌的叶枫乔,目光定住怔怔看得出神。
“再等一会儿就能吃了。”直到叶枫乔冷冷地声音响起。
雷启云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何时竟走到了叶枫乔的身边。回过神来,心中满是懊恼。
看着头戴宽边帽,脸上还捂着口罩,这根本就看不出个模样,自己对着一个什么模样都不清楚的同性人,生出一种情不自禁的情感。真够可笑的!
情不自禁的感情,是爱情?这不可能!这不能接受(你想多了雷先生,若是叶枫乔知道你的心思,你只配得到她一只脚——踹你一脚!)!这是不能够谈恋爱的单相思。想到自己竟然在为单想思苦闷,真是令人哭笑不得的现状。
又想到朱玉杰前些天说得,自己的初恋也只维持了几天。那个女生,当时在同学们的眼里还挺漂亮了,自己怎么就不喜欢呢?
还是……难道那个时候自己就喜欢男的?也不对,从上学到工作那么多年,长得好看的男男女女,自己见过那么多,都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为什么?为什么自己偏偏对从没有见过模样人,生出这样的感觉?真是人的命,天注定?这个到现在还没看清模样的人,就是上天给自己注定的爱情命?这样想着,雷启云纠结的眸光,深深得再次落在叶枫乔的身上。
叶枫乔端着盛好面的碗,还有一只代表歉意的煎蛋。被他病态的目光一直盯着,心里相当的不爽,自己都给他端过来,他还站那儿不动?
“好啦,过来吃。”看着他一瘸一拐地走过来。
叶枫乔的眉头微皱,刚刚走过去的时候没见瘸,这会怎么又瘸了?心下打定主意,这个人比那二货王孝男也好不到哪里去,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眼不见心不烦,明天就上他走人!
雷启云感激地冲叶枫乔笑笑,捧着香气诱人的面碗,心里暖暖的。
在雷启云喝完最后一口面汤,就听到,“你明天可以离开了,朱玉杰和王小叶都在。”
叶枫乔坐在他对面,迈着二郎腿悠闲地晃着,眼神都没飘给他一下,全神贯注地盯在手机屏幕上。
“你经常做饭吗?这面挺好吃,你会做菜吗?”雷启云拉起一幅酒足饭包后要谈心的架式。
其实他是思虑良久,就在这么个偏远的小镇上,闺女嫁到外地都要闹一闹,怎么能坦然接受自己的‘同性’之爱?
不说其他人的看法,就看对面这位,平时说话就一谁也管不着我的模样,而且武力值(目前见到的人)爆表。要向他说一句我喜欢你,真的说不定下一秒自己就重伤不治了。
所以,这是得不到结果的!雷启云心里淡淡的忧伤:第一次‘爱的人’——他的坏他的好,就像胸口的刺青,永远地记号。
唉,一个连长相都看不清的记号!
既然明明知道没有结果,那就在这有限的相处日子里,好好相处,分别之后留作美好的回忆也好。也算是自己有过喜欢的人!
刚有这个想法,就听到被赶走。心里除了不爽,还有不舍。离开了这里,就连这个看不清模样的人影,也看不到了!要走也得到自己离开楚墓镇时吧。
叶枫乔收了手机,坐正身子目光在他身上来回打量。“你是吃饱了,打算与我来个促膝长谈吗?”
促膝长谈?还会用成语,看来不是文盲。谈谈也不错,最好能谈谈心,增近一下感情,不要有那么明显的距离感。能谈到看看清楚他的模样最好!
雷启云这样想,却听到耳边传来极度不悦地声音,“你可以回你房间了!”
“嗯?啊,什么?”雷启云沉浸在自己的想象里,根本没听清叶枫乔说什么。
叶枫乔忍着翻白眼地冲动,奈着性子重复自己的话,“促膝长谈,我没兴趣。你可以回你房间,好好睡觉。养足了精神明天离开!”
“不是,我们这样不是很好吗?怎么又要让我回房间,又让我明天离开?你不能说翻脸就翻脸吧?”
叶枫乔发出两声冷笑,“哼、哼,我们这样?是怎样?你不是早就想走?现在想留下来,是想天天饱偿饥饿的感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