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提告侵权(2/2)
黎天龙放下电话,看着落地窗外阴沉的天空,低声道:
“被人骂,却唔得还口,真是难受!”
……
法庭的旁听席。
谢思水的脸上带着一副大墨镜,遮住了她的长相和表情。
她没想到,高林居然一口气提告了七家盗版漫画公司,而且都是天龙、信安书店这种规模大实力强的公司。
要知道,在香江没有相关法律和判例的条件下,法庭无法定义盗版漫画的侵权行为;想定义要先立法,那应该至少是几年后的事,到时他的公司早就被七家联手干掉了。
但谢思水来到现场后,却发现法庭上的情况很不对劲:
首先,陪审团的15名成员,都是鬼佬。
其次,旁听席有几十名西装男,从他们偶尔的低声交流中,谢思水发现他们都不是香江本地人,而是来到香江
的东瀛人。
最后,代表北拳王文化有限公司的大律师出庭,让香江大学法学院毕业的谢思水,感觉自己的心脏都快停跳了!
她知道这个鬼佬名叫“洛克第”,也知道这个鬼佬的身份:
天博律师行的首席大律师,不列颠的帝国二等勋爵、枢院香江司法委员会副主。席,香江的大律师公会主。席、前律政司司长、立法行政双重非官守议员。
按照师承,这个鬼佬是在场大多数法律人的顶爷,极少数法律人的老师,只是法学院毕业的谢思水根本排不上辈分,她在法学院的导师勉强能算徒孙。
就算不讲师承,但这个鬼佬可是香江法律人的领袖:
无论是在场内过招,还是在盘外出招,七家公司的律师加起来都不是他的对手,因为他一句话就能把你逐出香江法界!
谢思水知道,洛克第这种真法王,不会代理普通的商业案,那就只有一种可能:
在重视判例的香江,借案立法!
她看向被告席,看向以丁邦民为首的七名大律师,他们都拥有执业15年以上的大律师才有可能获得的“御用”头衔,都是在法庭上可以纵横捭阖的法律精英。
但在洛克第面前,就像是犯
了错的学生一样低头坐定,都不敢抬头看一眼。
更让谢思水感到惊讶的,是高林找来了东瀛驻香江的外交官:
“……东瀛驻香江领事馆的文化参事石川忠清先生,请求在出庭作证时,让东瀛记者记录他的发言,若是东瀛方面认定判罚不公,他将会向联合国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交记录,进而申请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介入!”
在得到法官的许可后,几名东瀛记者扛着摄影机走进法庭。
“这场官司仲未开始,就已经败了!”
看到这里,谢思水喃喃自语道:“鬼佬为了在东瀛外交官的面前,证明香江司法的健全和公正,绝唔会让我们钻冇法可依的漏洞,不列颠和北边都是有法可依嘅……”
谢思水认为,若是被告七名大律师全场沉默,从开始缩到结束,或许法官看被告的态度足够老实,或许会轻点判罚。
但七名大律师若是一定要反抗,拼命抓着无法可依的点不放,那判罚必然非常严厉,很有可能会判罚几倍甚至十几倍的赔偿金!
想到赔偿金,谢思水立刻明白了,高林这个四九仔,不是来做漫画生意的!
“他、他同我们都是贼,窃钩者诛、窃国者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