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时柒的建议(2/2)
对于咱们先锋这种以制作为主的公司来说,花大把精力做经纪业务,收益很小。
还面临演员出走、与本职业务矛盾的风险,实在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活。
根据公司去年和前年公开的信息显示,经纪业务的利润只占全公司的10%。
但经纪人对演员的权力却无限大,这对于一家影视制作公司来说,着实算不上什么好事。
据我所知,公司目前咖位最大的两个演员,已经一年多没有拍内戏了。”
先锋影视的这个问题,其实是很多老牌制作+经纪公司的共同问题。
尤其是在演员收入飞速上涨、社交平台迅猛发展的现在。
就拿时柒提到的那两个演员来说,拍外戏一部几千万片酬,拍先锋的戏才几百万。
他们的合约比时柒等级高,片酬大概是3:7分成,那肯定也是拍外戏划算。
等到合约期满,可以想见是一定会走的。
“难道你有什么好办法?”
不是侯董不相信时柒,只是眼前这个年轻人,连大学都没读过。
好吧,他就是不相信一个高中没毕业的艺术生能有什么好办法。
时柒虽然文化水平还可以,但确实对这些资本操作没什么概念。
不过他刚从白头鹰世界取完经回来。
虽然缅北方面不太理解为什么时柒会遇到这种问题,但还是尽力帮他找到一条路。
“侯董,其实办法可以有两种。
一是可以设置多个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这样更方便对后续进入的优秀人才实施股权激励和资源绑定。
预先设置持股平台,既方便进行股权转让,也能避免在公司估值较高的时候直接进行股权激励造成的高额股份支付费用,从而影响财务数据。”
这个抠门老板,肯定不乐意,时柒心想,等着被拒绝。
果然,侯董不太赞同:“目前公司的股权结构简单清晰,方便做决策的时候统一思想。”
一旦引入资本过多,难免会造成一些掣肘。
侯董习惯一言堂,并不打算引入这种模式。
“那还有一种办法,合资设立子公司,也就是明星工作室,把经纪业务分出去。”
时柒又给出一个方案。
“你的意思难道是采用合伙人制?”侯董这次明确表示不同意,“这个不可能。”
合伙人制是母公司公司与控股的子公司签署对赌协议,约定在未来几年内按照某一估值对子公司的剩余股权进行收购。
这种模式下,公司在收购时若选择换股模式,那么收购完成后,原合资公司的其他出资方,也就是演员那方,便自然而然以极低成本获得母公司股权。
虽然还是给演员分钱,但母公司一方面可以在演员对赌期分享经营成果,另一方面在未来收购时进一步绑定资源以实现长远利益。
一旦演员对赌失败,母公司不仅没有损失,还能得到约定的赔偿。
但这种资本操作弊端很多,首先是容易产生偷税漏税行为,再就是母公司购买的大多是空壳公司,在法律边缘横跳。
别一不小心被整顿了。
侯董是从国企出来的,并不打算趟这摊浑水。
他虽然小气爱财,但也是有底线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