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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7章 杀子案(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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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红娟哭着摇头。

轮到宁稚质证。

她将话筒拉到身前,清了清嗓子,看向合议庭:“审判长,我方申请提交新证据。”

审判长:“新证据是什么?”

宁稚:“新证据是一段录音,我与这位证人的录音。”

审判长:“批准。”

王思雨在电脑上找到录音,拉到优盘里,将优盘递给庭警。

法官助理将优盘插入电脑,录音放了出来。

“大姐您好,我们是胡红娟的律师,想问您跟胡红娟有关的事儿,您方便吗?”

“我们什么都不知道,不要来问我们!”

“大姐,我们没有恶意,我们只是想问问胡红娟这人怎么样,和家人的关系怎么样。”

“那你们去问那家,那家和他们走得近,我们家不清楚!”

“哎大姐!大姐!”

“……”

录音结束。

宁稚看向证人:“证人,这段录音里说话的人是否你本人?”

证人:“是的,是我。”

宁稚:“当初你声称,对范家的事一无所知,拒绝回答任何跟范家有关的事,是不是?”

证人:“是的。”

宁稚:“所以你对范家的事,到底是知情还是不知情?”

证人支支吾吾:“知道一点……”

宁稚:“那请你告诉法庭,被告人平时是怎么照顾被害人的?她和被害人的关系怎么样?”

证人:“……范强这孩子,两岁多就没了妈,平时都是胡红娟在照顾他。范成钢出门干活挣钱,他妈整天打牌不管事儿,胡红娟要给范强做饭、洗衣服、带他洗澡,接送他上学。”

宁稚:“也就是说,本案的被害人范强,是靠着本案的被告人胡红娟,才能健康成长到八岁的?”

证人:“肯定是啊,不然谁照顾他?”

宁稚:“请问证人,你平时是怎么照顾你的孩子的?”

公诉人:“反对!辩护人的问题与本案无关!”

审判长:“反对无效,证人请回答。”

证人:“我照顾我自己的孩子,肯定也是给他做饭洗衣服啊!”

宁稚:“和胡红娟照顾范强一样吗?”

证人:“差不多吧。”

宁稚:“你是亲妈吧?”

证人急道:“哎你这人怎么说话的?我当然是亲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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