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言情 > 锦绣医妃之庶女凰途 > 064面子(二更)

064面子(二更)(2/2)

目录

陈嬷嬷斟酌着道:“许是二姑娘近日常陪在夫人身边,学了几分夫人的风采。”

“大夫人,”这时,一个青衣丫鬟步履匆匆地过来了,恭敬地禀道,“徐嬷嬷有事求见,说是厨房新采买的碧梗米里生了虫子……”

沈氏喝了口茶,才道:“让她进来吧。”

沈氏忙得很,楚千尘同样忙,忙着陪楚云沐玩,这一天,她是在正院用的午膳,黄昏时,又是随着沈氏一起去荣福堂给太夫人请安。

她们抵达时,左次间里已经有人了。

除了太夫人外,刘氏与楚千菱母女俩也到了。

楚千菱穿着一袭粉红色的襦裙,脸上蒙着水红色的面纱,眼神怨毒地看向了楚千尘,咬牙切齿。

自从伤了脸后,她已经在自己的院子里躲了快一个月。

时隔近月,到现在为止,楚千菱在午夜梦回时还不时梦到那一天的一幕幕,那脱手而出剑一次次地划像她的脸,然后就是满眼的血红……

她至今还想不明白,伤了脸的人怎么会是自己呢?!

明明应该是楚千尘的!

楚千尘目不斜视,她款款地随沈氏一起来到太夫人跟前,优雅地行了礼。

刘氏看着沈氏与楚千尘,心里同样不痛快:楚千尘这小贱人是自以为攀上了沈氏,有她撑腰,自己就拿她没办法吗?!她毁了女儿的脸,这笔账迟早要算的!

沈氏也是个蠢的,护着楚千尘这贱人生的贱种,也不怕将来被这白眼狼反咬一口。

待沈氏与楚千尘坐下后,刘氏就迫不及待地对着太夫人道:“母亲,您也知道我最近为了菱姐儿脸上的伤四处求医……”

听母亲提起自己的脸,楚千菱眼帘半垂,把手里的帕子攥得紧紧。

刘氏还在继续说着:“前几日,我偶然听说济世堂有位小神医,医术高明,不仅救了明大将军,还把云四公子从鬼门关里拉了回来。儿媳今日在元清观偶遇了靖郡王妃,才知道那位神医把七娘的脸也给治好了!”

刘氏说着,还不动声色地瞥着沈氏,眼底含着不满与怨艾。

今天正午她去找过沈氏,想让沈氏帮忙求求靖郡王妃,却被沈氏含糊掉了,说什么那药膏是顾之颜要用的,神医每次都只给三天的量;她想请靖郡王妃帮忙引荐神医,沈氏就又推说靖郡王妃最近也没见到人,就是不肯帮忙。

刘氏心里是怨上了沈氏,自己的女儿怎么说也是她的亲侄女,就这么一件小事,沈氏居然还推三阻四的,真真可恨!

太夫人却是不知道刘氏的心思,更不知道刘氏上午已经去求过沈氏。

听说有这么一个医术高明的神医,太夫人不由精神一振,转头看向沈氏,问道:“阿芷,七娘的脸是不是真的好了?”

沈氏摇了摇头,“母亲,我也不知道,前几日妹妹带着七娘来看我时,七娘脸上还涂着药膏呢。妹妹只说,刚寻到了一个神医,正试着。”

沈氏反过来去问刘氏:“二弟妹,你今天在元清观偶遇我妹妹和七娘,你看着七娘现在如何?”

刘氏只能干巴巴地说道:“我瞧着七娘脸上的疤如今不显了,想来是那位神医的功劳。”

沈氏忍不住飞快地朝身旁的楚千尘看了一眼,楚千尘正垂眸喝着茶,仿佛这一切与她无关似的,泰然自若。

太夫人丝毫没怀疑沈氏的话。

在她看来,沈氏也没必要说谎。

太夫人捻动着手里的流珠串,又对刘氏道:“不如用侯府的帖子请那位神医过府给菱姐儿看看吧。”

刘氏:“……”

刘氏面色一僵,脸色不太好看。

她上午在元清观见了靖郡王妃后,就急匆匆地拿侯府的帖子去济世堂想请那位小神医,可是济世堂的伙计根本就不给面子,说神医没空。

她一气之下就想让下人把济世堂给砸了,然而,伙计根本不怕,说上一个去济世堂闹事的人是忠勇伯,对上宸王殿下后,还不是灰溜溜地走了。

刘氏一听宸王,就怂了。

谁人不知道宸王是个煞神,连皇帝的面子都不给,更别说区区永定侯府了。

刘氏实在是没办法,从济世堂回府后,只能屈尊去求沈氏。

当初那一剑划在女儿的脸上留下了一道一寸半的伤痕,伤痕实在是太深了,看遍了京中大大小小的大夫,包括太医院的太医,都判了死刑,说是肯定会留疤。

留疤那就是毁容,楚千菱为了此要死要活地闹了好几回,令刘氏心疼不已,好说歹说才把女儿给劝住了。

现在这个小神医是她唯一的希望了。

刘氏心里越想越是不满,看向沈氏的眼神变得越发阴鸷。

哪怕刘氏心里对沈氏再不满,嘴上却不敢把矛头直指沈氏,故意对着太夫人唉声叹气道:“母亲,您是不知道,那位小神医仗着治好了云四公子,因此得了宸王殿下的庇护,哪里瞧得上我们侯府!”

“七娘这孩子是有个有福的,得了神医的青眼……”

刘氏艳羡地又叹了口气,语气里有些酸溜溜的,心里是觉得那位小神医怕是成了名就飘了,所以只愿意给那些个亲王郡王之类的王公显贵看病。

更过分的人是沈氏!

明明只是一句话的事,只要她跟靖郡王妃提一句就好了,可她就是不肯帮自己,自己已经这么低声下气地求她了。

明明只需要把七娘的药膏匀一点给女儿就好,也就是让七娘的脸好得慢些,又不是什么大事!

太夫人心念一动,也和刘氏想到一块儿去了,想着也许可以找靖郡王妃求点药。

------题外话------

好吧,要月票~~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