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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顺手而成的一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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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化作飞鸟,去了何方?

为何我再也找不回年轻时候的感觉?

多年以后,我活成了你的模样。

……

写完上一章,越发觉得暗墟之渊是个好人,可谓字字肺腑,可惜写的东西没人儿看。

开个玩笑,不信就去评论区骂我。

因为上一章写顺手了,不妨再写一章,反正写随笔的好处就是随心所欲,不需要任何大纲以及心理负担,想写就写,这是一片思想的旷野。

喜欢做梦,却总是记不得梦里发生过什么,印象中应该是噩梦居多,却因为睡得太死,连吓醒的可能都没有,反而越发嗜睡。记忆力也不行,总是忘,连给自己提供灵感的可能都没留下。

夜里倒是灵感爆炸的时间段,只是熬不得了,一不小心会升天的。

坚守着四十岁前不结婚但未必不谈恋爱的大不孝信条,我熬到了二分之一的年头,离成功还有一倍之遥;

直到那天梦见自己的暗恋对象,才知道自己是多么愚蠢。

主要是我觉得太不科学了,太没道理了,既然现代人结个婚要考虑这么多条件和不确定因素,那大家干脆都别结了,任性地打一辈子光棍吧。

自恋是世界上最持久的恋爱,如此爱一场,也不错喔。

同性或许比较前卫咯,比较重口味不过我觉得也可以小清新的说,但貌似也是合理存在的。那个唱惊雷的不是说凡一切存在皆是合理吗?

然后他被杨坤骂了。

然后被全网骂了。

这种骂,不是对蔡徐坤那种不明事理的黑,而是堂堂正正的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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