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不得不合作(1/2)
“过去的事情我们没有必要在提,我们总得往前看,比如说您的这个宽带和路由器功能,我认为我们完全可以合作……”
其实现在他们各大公司都在研发这些能够覆盖全国,更好更快的网络服务。
只是没想到的是,林立居然在第一时间就弄出来了。
他们慢了一步,就等于是得对林立低头。
只是之前他们没有想的多么清楚而已。
林立自然是帮他们想清楚了这一点。
虽然简单粗暴了一些。
可是林立的直接行动,让他们原本各自掌控着半壁网络江山的企业,瞬间感觉到了强大的危机感。
总有一种分分钟林立就要干掉他们的感觉。
林立却认真的看着他们,说道:“我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既然你们想要合作自然不是问题。”
目前来看,他的确没有那个根基和这两大企业抗衡。
但是他也不是不能站出来,成为第三家或者说是真正的第四家。
毕竟还有一位真正的大魔王,目前还没有出现在视野之中。
垄断一个行业,在国内本身就是不现实的。
但是他的优势能够让其他企业和自己合作的同时,还可以占据一部分的利益,也不算多么吃亏。
考虑到未来的发展和前景。
林立现在抢先一步的将3G成功的弄出来,也只是占据了民用的一部分而已。
毕竟,任何一个先进技术,基本上都是最后才会民用的。
而林立如此快速的将3G网络平台搭建起来,也是因为他的这些研究人员几乎将4G给弄出来了。
不过现在只是雏形。
有了这个替换,3G的出现就提前了好几年时间。
大家甚至还有些不太习惯。
之前用手机开网页等等,都还需要一点延迟时间,但现在至少加快了两三秒的速度。
林立突然觉得他们也不是不行,只要钱给够,什么东西都能想办法研究出来,没有条件也能够创造研发的条件。
其他不需要林立提出的,比如说宽带速度等等,一系列的提升全部都被他们的团队没日没夜的埋在实验室里面给折腾出来了。
而其他几家公司,自然是被林立抓着签了各种合约。
他们也知道,自己研究不知道要研究到什么时候,而且等他们的人员研究出来的时候,没准林立这边的团队已经是研发出更好的了。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林立成立一家通讯网络公司。
他们直接和那一家公司签约,达成合作的效果。
这样一来,明面上他们都是不同的公司,但实际上暗地里,不管客户选择的是谁家公司,实际上真正使用的内核,还是林立团队的技术。
林立将通过这些合约交易来的利润,再次送到未来科技里面去。
只要是能够研发出好东西的,都可以得到最低五十万,最高五百万的奖金。
这个奖金是根据先进程度来认可的。
当然,也可以根据当前市场上的产品对比,按照超过的百分比来认定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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