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 雪山之行(二)(1/2)
肢解了这头野猪,秦悯又从里面挑了两大块肉质最好的来熏。
他做起来这事儿来手底下也娴熟的紧,两大扇肉被他切成了肉条,俱都被穿在削得尖尖的树枝上,随着火舌不断地舔舐,不时有血水和油脂从上面滴滴答答的淋下来,夜色中不时地发出“滋啦”的声音。
林九则是在一旁处理猪肝猪肺。这些部位鲜嫩,放在石头上被烟熏一会儿就熟了,她在上面撒了些现摘的蛤篓,再加上自带的盐巴,闻起来自有一番风味。不过她没有男子那等隔空分肉的本领,所以不得不让对方帮忙。只见男子执着白色的扇骨,不过轻快的几下,两大块深红色物体就变成了两列整整齐齐的薄片。
他这几下看得林九只想鼓掌,看来斋主去做个帮厨也能赚不少钱来,开书斋倒是浪费了他这一手的本事。
肉都烤好之后,林九自然是一顿饱食,她许久都没吃过全是荤食的饭了,所以吃得痛快极了。秦悯大概只是为了尝尝自己的手艺,仅仅象征性地吃了几条野猪肉,最后剩下的一些都被林九打包了起来以留作之后的口粮。
吃完喝完,火堆里的火焰变小了许多,少女从一旁的柴堆里拿出几根柴火添了进去。和湿漉漉的地面相比,柴堆里的柴火都是干干的,她便估摸着是秦悯用了什么术法将它们都变干了,心下不禁有些羡慕。
随着修行的日久,她便无可避免地越来越像人类。她不得不承认,纵然做个人类很麻烦,但很多时候也更舒服。而做个修为深厚的修行者,则是十分的麻烦,又十分的舒服。她不由地看向火光后面的男子,烟气的熏染使他的面容模糊,唯有眼底倒映出的火苗熠熠发光。
秦悯似乎是注意到了她的注视,目光落在她凌乱的发顶,然后用一种近乎叹息的声音道:“过来。”
林九虽然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但还是听话走到他面前,蹲下来用疑惑的眼睛看他。
男子看了一下她沾了飞灰的小脸,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轻轻拔下了她头顶的木簪。于是长发瞬间失去固定,如瀑般全都滑落下来。
“头发太乱。”他将那木簪放在林九手里。
林九无语。这么黑的天,手头又没镜子,她这随便弄弄也就算了,没想到这时候也要被他挑毛病。
她一边暗自腹诽一边挽着发,但她技术不佳,周围也没个参照物,弄来弄去手都举酸了,发髻还是毛毛躁躁的歪着。
然后秦悯从她手中取走了发簪。
似乎是因为修长的缘故,男子的手十分灵巧,不过几下,林九的头发就被紧紧的固定在了头顶,同时听他道:“你这簪子木质太软,只怕再用几次就要坏了。”
“坏了就换呗。“林九想去摸那新出炉的发髻,却意外摸到了男子的手。她有些慌张地将手缩回来,假作不以为意道:“林子里这么多木头,做几根簪子还不是容易的很,你们人类不是说荆什么的也挺好的么?”
“荆钗布裙么?”秦悯用手抹去她脸上的一点黑灰。
“对对对,荆钗布裙。”有的人一紧张就容易话多。
“那想必你是不喜欢漂亮衣服了?”男子的话音里似乎带了些笑意。
林九转过身悄悄飞了个眼刀,心道:漂亮东西谁不爱啊?
她下意识不想回答,便假装困倦地打了个哈欠,转移话题道:“我好困啊。”
但秦悯并不说话,似乎是在饶有兴致的看她表演。
林九有一种唱独角戏的尴尬,索性变回原身趴向一边,一副瞌睡的模样。
男子笑笑,将小狐狸一把捞起来放在自己膝上,山谷之中一片静谧,空气中只剩下干柴“劈劈啪啪”的燃烧声。
此后林九和秦悯又在山谷中行了两日,终是走到了雪山山脚。
此山说是雪山,其实也不过是山顶上有些雪罢了,山脚周围也是林深草密,溪水潺潺。他们到的是山背面,但草木都道那水精灵在此山阳面,所以具体的位置却还要翻过去林九才能感知到。
她这两天用的人形,鞋子都走的磨坏了,一看前面又是陡斜的山路,终是忍不住变回了原身,一面往男子身上跳一面解释道:“我鞋子快要坏了,还是变回原身方便些。”
秦悯一手负责接住还挺压秤的小狐狸,另一只手娴熟地抹去衣服上被钩出来的线头。
这几日山谷中一直有下雨,空气里依然是湿哒哒的,所以鸟雀都飞得比平日里低些,倒是方便了林九与它们交流。但这并不代表寻找水精灵是件易事:大多数鸟雀寿命又短、所知甚少,大概从几百只鸟雀中才能那么几条有用的信息。
而跟植物交流则是另一种不易:不但得找古木,还得是有些灵慧的古木,它们知晓阴阳方位,这样水精灵的具体位置才能被描绘出来。
所以蹲在秦悯怀中的小狐狸,时而望望天,时而看看地,两只粉色的狐耳支棱着,不时地还动一动,似是十分机敏的样子。
一路走过去,山上人迹罕至,所以不少的野果树上还挂着果,虽然直接拿来吃是酸涩难当,但若是捣碎了抹在肉上一块儿烤烤,也算是颇有风味的食材了。林九本就想着晚上逮两只山鸡吃吃,自然不能放过这现成的调味料,她作势要爬上树去摘,却被秦悯一把按回怀中。
“去做什么?”
林九不满地抓抓他的袖子,鼻子对着树梢上那遥遥的果子点了点。
这等小事,秦悯应的痛快,做起来也痛快,不过是扇柄隔空点几下,最高处那些最大的果子就随之落地,林九不由地多看那扇子两眼。她之前拿那扇子的时候以为不过是凡品,所以不但没注意里面有机括,还连半丝灵力都没感知到,现下见秦悯屡屡用它做类似“隔山打牛”之类的事情,便对那扇子起了几分好奇。
不过这好奇也仅限于多看几眼罢了。
林九是惯知道人类脾性的,你若没当回事,他们就也不当回事,可你若是当回事了,便是一坨牛粪也少不得有人来争。就好比秦悯给他摘果子,你姿态像个宠物,他便也拿你当宠物,宠物想吃个什么东西向主人吠几声,只要那主人不是什么大恶人,多半会满足它们。
秦悯把地上的几个果子拾起来放进装着肉干的包袱里,然后又拿起最大的一个塞进林九怀里。那野果散发着酸涩味道,但闻起来很清新、很舒服,林九把上面沾到的一点泥偷偷擦在男人的袖子上,尾巴开心地甩了甩。
秦悯身法相当不俗,带着林九只行了一天一夜,在第二天临近午时便到达了山顶。 此山山脚处瀑泉交流,山中免不了水汽氤氲,所以这峰顶萦云载雪,如银象奔驰,凡人看了定要赞一句“美哉!”“奇哉!”之类的话,但林九看来:嚯,这儿可缺一个道场啊!
她这么想实在不奇怪,昆仑中很多地方都是如此模样,且越是高绝、越是鸟兽绝迹的地方,人类修士就越是喜欢将那处圈作道场。她曾经也跟随步重臣也去过一两个昆仑中的门派,那里面的人大多数修为不深,术法也一般,但道场选的位置却是甚妙,正是“堆琼积玉,耀星灿月”的好地方。尽管此处虽比不得昆仑风霜侵人,但做个小门派的道场也尽够了。
林九从小在雪林中长大,看到雪就觉得十分地亲切,于是她从男子怀中跳下去,虽然瞬间被积雪埋了半个身子,但依旧一派欢快。
秦悯见小狐狸被雪埋住,下意识地想过去捞它起来,却见小家伙在雪窝子里抖了抖身上的毛,游刃有余地往前跑去。
林九跑到一片悬崖边,顺着流动的云雾往另一边眺望。因为正是午时,所以山上的雾气只是薄薄一层,云雾流向远方,看起来美极了。
这是昆仑没有的景色,因此她看到喜欢极了,只恨不得下一秒就跑到那深深浅浅的绿色之中上打滚,在那玉带一般的河水里面玩耍。愉悦之下,小狐狸尾巴摇的欢快,任谁都能看得出它的迫不及待。
秦悯行了整整一天一夜,即便有修为在身并不十分困倦和疲惫,但他仍依着做人的规矩,坐下来整饬,还不嫌冷地打开折扇扇了扇,倘若现在有杯清茶在手,那就基本和在家无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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