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五章 店长们涨工资丁嘉闭店倒闭(2/2)
丁嘉没有关闭的几家店,生意基本上已经全部烂掉了。
她跟林辰在同一条街道上的店铺,情况也差不多。
刘淑佳本来是想要派人过去,带带节奏,让丁嘉的店早点开不下去。
结果呢,压根就不需要刘淑佳安排人。
客人们就直接将丁嘉的店给堵了。
而店员们一直在道歉,说是现在已经整改好了,而且没有吃出问题,很难进行赔偿方面的事情。
这些话,都是丁嘉的意思。
她是肯定不能再给客人进行赔钱的。..
一分都不能赔!
她店里来过这么多的客人了,别说赔偿多了,就算是将这些客人之前的消费金额如数退回去,她也完全受不了。
本来就已经在赔钱了。
房子都要卖掉了。
她怎么可能拿出钱去应付这些过来堵店的客人们。
再然后,林辰就再也没有关注过丁嘉这边的情况了。
关店已经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情,自然就不需要林辰花费精力再去关注这件事了。
更何况,要不是丁嘉母亲这次的作死,丁嘉的作死,林辰是真懒得搭理。
林辰回复刘淑佳:“什么时候关店的?”
刘淑佳:“今天下午早早就关店了,我觉得有点不正常,就安排人打听了一下,果然,所有员工被解散了。”
林辰有些意外:“你找谁打听的啊?”
刘淑佳:“就是她店里被解散的员工啊,被开除的那些人都是骂骂咧咧出来的,听说是没给多少钱。”
刘淑佳:“普通店员就给了3000,厨师那些好像是5000,发完就把人给打发了。”
刘淑佳:“听说这些员工平时加班什么的本来就比较多,现在才这么点钱就打发人,心里这会儿正不爽呢,随便问两句,就什么都说了。”
林辰:“难道就没有人找她打官司吗?这点钱能打发所有人?”
这么随意就将人给开除了,给的钱也完全跟付出不成比例。
这种情况下,一般都是有人不服,肯定回去告的。
更何况,一般这种情况的解散,怎么都要给一笔安置费用的。
刘淑佳将这件事打听的比较仔细,很快就回复了过来。
刘淑佳:“很多人自然是不甘心的,不过也没有什么办法,她当初的合同就弄的很鸡贼。”
刘淑佳:“估计就是拿着合同这些去劳动仲裁那边,也难将丁嘉告倒,而且丁嘉明显是摆烂了,跟店员们直接说,要不拿钱走人,要不随便告。”
丁嘉做的合同里面,确实有很多不平等的条款,比如,她有权利解雇员工,只需要支付基础的劳务费用。
员工要是因为犯错而被开除,她完全可以不给多余的补偿。
至于犯了什么错误,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补充了一句,这些事情都是甲方说了算。
也就是说,丁嘉本人说了算。
那么,根据这份劳务合同。
丁嘉完全可以将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卫生事情,直接推给员工,然后一分钱不给。
不过,这样的合约,从法律角度来讲,也是站不住脚的。
法律也是明文规定了,劳务合同是需要保证员工利益的。
这样一份合同一旦被判定无效,就会直接使用法律条文中的保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