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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发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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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李朗还要在杂志行业混,自然不可能把事情做绝了,“酒井总编,我接受您的道歉,也感受到了您的诚意。

我这里有一份补充协议。您如果觉得合适,我愿意继续创作一拳超人。”

其实,李朗之前准备了三分不同的补充协议,根据不同的情况,会拿出不同的协议。

谈判这种事讲究漫天要价落地还钱,没有谁一开始就亮出底线。

这份协议,主要包括四方面。

第一,连载稿酬增加到五万日元/页。

第二,单行本版税分成提高到百分之十五。

第三,一拳超人复刊后,《周刊少年Magaze》杂志不得单面发休刊火停刊,否则将支付20亿日元违约金。

第四,李朗要求将一拳超人漫画改编权的利益分成提高到百分之五十。

看到这份补充协议,酒井山下依旧有些犯难,但不是不可以谈。

首先是连载稿酬,从1.2万日元增加到5万日元,增加了四倍多,以李朗的更新速度,每月的稿酬就有近千万日元。

当然,跟一拳超人带来的利益相比,也只是小钱,可以接受。

这个问题不大,但也可以看出李朗的野心。

五万日元/每页的稿酬,绝对是漫画界的顶薪,据他所知目前只有尾田荣一郎能拿到这个价格。

哪怕是老贼、井上雄彦都拿不到。

当然,如果老贼能用心一些,有李朗五分之一的努力,哪怕是十万日元/页,相信集英社也是会同意的。

但老贼和李朗不同,自从画完了幽游白书似乎就对钱不是很上心了。

更新全凭心情。

第二条,单行本版税分成,从百分之十提高到百分之十五,李朗的收入能增加不少,虽然有点心疼,但酒井山下早就有了心理准备。

第三条,违约金的问题。

如果是前段时间,酒井山下肯定不会签的,但现在的想法又不同了。

他认识到了一拳超人的价值,漫画和杂志的利益是相同的,合则两利,分则两伤。

可以签。

而且,他从小到消息听说,清水玲子之所以能抵挡住小学馆的施压,就是凭借着这条违约条款。

没准哪一天讲谈社和《周刊少年Magaze》杂志的利益相佐,这个条款还能保障《周刊少年Magaze》杂志的利益。

第四条,这个就比较犯难了。

李朗在创作一拳超人的时候,境况是比较困难的,工作室也濒临倒闭,签约的条件不算好。

李朗也想有漫画改编利益分成,但是很少,只有百分之十,现在李朗将漫画改编利益分成提高到百分之五十。

胃口确实不小。

不过,李朗能放弃回购漫画改编权的想法,已经是表明了他的诚意。

可以谈。

酒井山下看完后,将补充协议递给一旁的佐藤一夫,说道,“李老师,前三个条款,我现在就可以答应您。

但是第四个条款,一样不是我能决定的,还要回去跟讲谈社沟通。

另外,以我个人的经验来看,百分之五十的漫画改编权利益分成太高了,讲谈社未必会同意。您最好适当的降低预期。”

李朗道,“酒井总编,我是看在您和佐藤主编的面子上才放弃了回购漫画版权的想法,也希望您能尽量帮我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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