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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流民营煞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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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郯城找一只鸟类妖物,无异于大海捞针,昨晚能正好碰上,只是巧合,不可复制。

刘胜一琢磨,如今也只能去流民营看看了,验尸只是一个方向,说不定妖的本体其实就藏在流民营呢?

流民营位于城北的城墙根下,修建了大片草屋木板房之类的简易房屋,用于安置各处来郯城求生计的流民。

此地有官府派人专门看管流民,环境恶劣,活动范围有限,跟监狱其实也强不了多少。

大批流民在此等待官府安排工作去处,偶尔也会有一些商贾人家来此地招工,也有点蓝星人才市场的意思。

不过这里是买方市场,流民哪有挑肥拣瘦的权利?能签个卖身契,给富贵人家为奴做婢,已经是天大的幸运了。

毕竟给人当奴婢,主人好歹也能管顿饱饭,否则就只能在流民营每天两碗清水粥,吃不饱又饿不死,反而是更加煎熬。

在流民营转了一圈,想想自己昨晚还在城里花天酒地,刘胜不禁有些汗颜。

想不到那些曾经最讨厌的人,竟然就是我自己!

刘胜当即掏出身上所剩不多的银子,捐给了流民营的负责人,让他给大家改善改善伙食。

怎么说也算是官方的人,想来对方也不敢贪墨他的捐款。

刘胜让手下准备了捕鸟用的网抄之类的工具,旦在流民营走了好几遍,也没发现什么可疑痕迹,连鸟都没见几只,更别说鸟妖了。

但除了这里,别的地方也不可能有什么线索,只能在这里等了。

正如张山所说,流民营确实经常死人,刘胜来的当天就有人去世。

身体好的早就被挑出去了,医疗条件又有限,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沉思良久,刘胜最终还是专门吩咐官府的人,让他们晚几天处理尸体,想着看看张山所说的那种情况会不会重现。

刘胜琢磨着,怪鸟不是从尸体中诞生,就是被尸体吸引而来的,总之跟流民的尸体脱不了干系。

在旁边架好网,守尸待鸟,钓妖执法,用于捕捉行动灵活的小妖,未尝不是一个好办法。

一连等了三天,怪鸟依然没有出现,但尸体已经有了腐烂迹象,刘胜不得不叫人来处理。

刘胜还是头一次办这么难搞的案子,哪像以前在平安县的时候,找到妖的本体,一刀一个,多么爽利?

怎么实力提升不少,效率还反而下降了呢?

这几天城中也没有出现过怪鸟的身影,刘胜怀疑,或许它真的就是在害死老许之后消失了?

那么为什么只有老许中招呢?什么仇什么怨呢?

刘胜派人去调查过老许,他就是一个普通小老头,不知怎么流落到流民营,举目无亲,也没招惹过谁。

谁还能施法害他不成?没那个必要啊,按理说遇害应该只是偶然事件。

刘胜又多想到一点,从怪鸟的表现来看,危害性并不算大,张山在老许旁边,都什么事没有,足见其妖水平不堪。

自己堂堂正八品守夜人,对付这种小妖,也未免有点大材小用了吧?

判官大人为什么把这个案子交给自己呢?或许其中有什么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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